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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跨月作废怎么操作?

更新时间:2021-12-10 点击次数:

跨月作废只能开红字能知单
1、如果对方未认证,收回二、三联,并让对方开个拒收证明加盖公章(必须是公章);
2、如果对方已经认证,让对方去他们的税局开张红字通知单,其中一联给你,并且收回二、三联;
3、自已在开票软件里面开红字通知单,开好后导出放在桌面,然后把导出的文件再粘切到U盘上;
4、带上U盘/自己开的红字知单/对方的拒收证明(或对方的红字通知单)/发票的原件/发票的复印件盖公章,找自己的税管员
5、拿到税管员给的红字通知单后,在自己的开票软件里输入红字通知单号,此前开的发票就变成负数发票了
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:
1、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,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,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"作废"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.
2、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、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,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"作废"字样后,重新开具.同时,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,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.
3、发生销售折让的,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"作废"字样后,重新开具销售发票;需要注意的是,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,应当另行开具,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"误填作废"四个字.

(编辑:管理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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